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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着得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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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个外出到任何地方,都习惯衣着得体的人。

我感到今天这个时代的人,很少有人会真切地理解这样做的意图,但是我会强烈推荐每个人去尝试这样做。

首先,我认为对于人类为什么要穿衣服这件事,可以大致总结成两个原因:健康、文化符号

健康

每个人都知道,穿衣服是为了抵御严寒。但是这是针对自己来说,而不是其他人。

如果我们会考虑衣着对于其他人的影响,我们就能理解将心比心,换位思考。

皮肤碎屑

譬如,人体每时每刻都在掉落皮肤碎屑,这些碎屑由人体的角质蛋白组成,但是这个数量其实非常惊人,每人每分钟大约脱落3万-4万片皮肤碎屑,相当于每小时脱落约180万到240万片,它们是室内灰尘的主力军。1

换句话说,人体就是个移动的灰尘制造机。

所以我很喜欢穿长衣长裤,因为我希望我去过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尽可能保持干净整洁。(当然,也为了防止外界不让我变得干净整洁)

汗液

并且人体的汗液与表皮上的细菌发生反应之后,会有“体味”产生。至少我不希望自己的汗会弄到别人身上,更不希望别人能闻到。(最重要的是,我自己不想闻到)

对于那些真的天生体味很重的人,他们没有太多很好的办法。但是我希望至少可以看到他们尝试做出改变,这至少意味着他们意识到了这一点。正如我喜爱长衣长裤一样。(可以吸收一部分汗液,同时隔绝一部分味道)

就像是人体足部的汗腺十分发达,人们会穿袜子来吸收这些汗液,以此保证鞋子内部的干净。对于穿长袖,保证外界的干净,则漠不关心。

说来也真是奇怪,今天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会在穿鞋子之前穿袜子,却很少有人问自己,为什么要穿袜子。

文化符号

背后承载的含义

当衣服不仅仅是御寒和保证健康的手段之后,它便在人类的文明中诞生了衣着文化。

像是布洛克鞋 2,就是从苏格兰乡野泥泞农田的工作鞋,演变为时尚圈的宠儿;或者是洛丽塔 3 风格,就是由18世纪的 洛可可4 风格演变而来;再或者是如今见到的晨礼服5,它今天的形态就离不开 弗拉克外套 6 在19世纪初的风靡……

换句话说,任何形式的衣着,都是人本身的延申。

如果你看过 《美国精神病人》 7,主角贝特曼8,用品牌和外部反馈作为自我价值的评判标准,从而沉溺在消费主义陷阱,逐渐失去了个体主体性。这是一种对人格,对自我的异化。

不过该电影批判的,和我呼吁的事物并不矛盾。我并不赞同人们应该为了维系人际交往而将自己客体化,也不赞同将任何品牌信仰化,更不会把“使用某类产品”等同于“我就是这个产品本身”。

我希望的是,人们回归物理世界,去思考:

  • 颜色背后所蕴含的各种含义。

  • 材质造成的触感、观感以及后期维护的差异化。

  • 设计是否具有特定美学,是否为功能本身而设计。

  • 易用性和不可替代性。

  • ……

而不是关注品牌的商标是否足够显眼、牌子的名号是否响亮、价格是否足够拿来吹嘘……当我们回归物件本身,我们就不容易掉进消费主义陷阱,也会建立属于自己的价值观。

尊重他人

然后我们就会不可避免地向其他人展现这些文化特性,由此参与进人类的文化中。*

举个例子,如果我在街上看到了身穿小猪佩奇印花的女孩子,我会在潜意识里建立一个“对方可能喜欢小猪佩奇”的印象。再不济,也是“对方应该不反感小猪佩奇”(没有办法选择的穷苦人除外)。至少,如果我自己讨厌海绵宝宝,我可不愿意穿任何与此相关的东西。另外,强调一点,我不会吹竖笛。

或者是演奏家们在音乐会穿上漂亮的大礼服,那是他们尊重听众的体现,所以我也愿意打扮得漂亮去听那样的音乐会。

看到穿NikaAdadis的人,我就会联想到“运动系”;或者……人云亦云?或者?某种我讨厌的虚荣爱好者;再或者,只是一个追求穿着舒适的人。

将这个思路延申下来,对于日常出行,我也愿意穿得干净整洁(即便不穿正装,运动鞋也一样干练)。哪怕出门200米拿快递,我也会穿上鞋子,披上外套。因为我们对外界的尊重,取决于外界观测到的,而非我所臆想到的,他们可不在乎我是否仅仅是出行300米。

当我尝试这样做之后,我养成了每天都换袜子、勤用落地衣帽架、区分室外鞋室内鞋、准备多个出行场合的背包、外出保证头发不乱(最差的情况也应该戴帽子)的习惯……

这些作风帮助我养成了尊重他人的习惯,同时让我塑造了自我。我愈发理解人类细微的情感,因为对自己的爱,会让人自发地培养出对其他人的爱。

我们也可以设想一下,如果明天我需要去参加某人的音乐会,我当然会为此挑选至少看着还算漂亮的衣服。但是如果不得不和讨厌的人待在一起,我很乐意让头发油到可以炒菜的程度。要是哪天我不再尊重人类,我才懒得穿衣服呢!

总结

根据我观察到的趋势,今天这个时代,人们对于穿衣的健康和文化符号,并没有更加注重前者,却大大地抛弃了后者,这让我感到难过。

尽管我没有在几个世纪以前生活过,但有时候看到老旧的电影,或者是曾经的书本对于人们衣着的描述,常常让我感慨“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,人们竟然做得比今日的我们更加出色”。

我十分建议每个人尝试衣着得体,并将其养成习惯。因为这能塑造我们的人格,让我们学会区分冬袜和薄袜、天冷会带护耳、夏日会备阳伞、雨天出门穿鞋套、大晴天戴墨镜保护眼睛……并为我们爱的人作同样的考虑。

只有当我们亲历亲为,才能体会它对于自我的改变有多大。久而久之,我们也就会更加能够体会到爱,也更加更够传播爱。什么都不在乎的人,是学不会爱的。

我想,一个永远不会写写画画的人,不会对笔感兴趣。

2026年6月15日


Footnotes

  1. 每人每天换算下来大约脱落5~10亿片皮肤碎屑,家居灰尘中约70-90% 的有机成分是由此构成(尤其床垫、枕头、地毯)。尘螨以皮屑为食,其排泄物是强过敏原,可引发哮喘、鼻炎。

  2. 布洛克鞋(Brogue)是指鞋面带有雕花镂空、皮块拼接及锯齿边缘的皮鞋。它不是单一的鞋型分类,而是一种装饰技艺的统称。这种源自16世纪苏格兰与爱尔兰的工鞋,最初的设计是为了让沼泽地的雨水快速排出。

  3. 洛丽塔风格(日语:ロリータ・ファッション)是从1990年代开始在日本开始流行的时尚风格及次文化,可以形容为“成人的少女服装”。 穿着洛丽塔风尚的女性。

  4. 洛可可(Rococo)起源于18世纪20年代的法国路易十五时代,是一种轻快、精巧且极具装饰性的艺术风格。与之对应的则是巴洛克风格,前者精细小巧,后者恢弘繁复。

  5. 晨礼服(Morning Dress / Morning Coat)又称早礼服或日间大礼服,是男士在白天(下午 6 点前)出席最隆重、最正式社交场合所穿用的最高级别礼服,被誉为“白天的燕尾服”。

  6. 弗拉克外套(Frock Coat),是一种在 19 世纪前中期至 20 世纪初期风靡欧洲的男士经典礼服。

  7. 《美国精神病人》(英语:American Psycho,又译《美国杀人魔》)是一部1991年的心理惊悚/黑色讽刺小说,后于2000年被改编为同名电影。该作主要讽刺了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盛行的消费主义与雅皮士(Yuppie)文化。

  8. 帕特里克·贝特曼(Patrick Bateman)是电影《美国精神病人》中的核心主角,由英国演员克里斯蒂安·贝尔(Christian Bale)饰演,贝尔在后续导演诺兰(Christopher Nolan)的《蝙蝠侠三部曲》中饰演蝙蝠侠(Batman)。所以,最后Bateman变成了Batman,消失的E变成了Everen。(好吧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玩这个烂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