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別人之前先愛自己
外出
昨天難得外出,去銀行處理業務。
當我把自己收拾得乾淨,換了一身漂亮的衣服,背上我外出用的“社交型皮包”就出門了。可是天公不作美,剛出門就開始淅淅瀝瀝地下起了雨。
還好我有先見之明,出行前我帶了雨傘。是用防水袋裝著的,掛在我的揹包上。
可是即便我撐開傘,雨點打在地面,濺起的水花仍然弄溼了我的鞋襪,讓我覺得不太舒服。甚至讓我一度萌生退意。
一方面我喜歡雨天,因為雨點嘩啦啦的聲音會掩蓋掉部分人類存在的痕跡,路上的行人也會少一些;另一方面我討厭雨天,下雨天是陰冷的,它把飛機困在機場、把人們困在方形盒子裡、還給那些風溼病人帶來痛苦……
撐傘
我需要步行五公里(我不想打車,我知道走一走對我的健康有好處),路途很久,所以也需要花點時間。當雨勢開始漸小之後,行人也從巷子裡的各個角落探出頭來。
我看到許多人並沒有帶雨傘,他們任雨點落在自己的身上。有一個小男孩讓我印象深刻,他不緊不慢在雨中行走,他的步伐舒緩得像是在跳舞,讓我一度想到了電影 《雨中曲》 的畫面。
我自己就不太浪漫了,雨點休想碰我分毫。
他們這些行為和十歲的我別無二致,小時候放學的我,就偶爾會在雨中慢悠悠地散步,因為冰涼涼的感覺很舒服(其實是以為這樣就可以不用洗澡了)。為此我的父母也常為我多花醫藥費,而我又不知道“生病”和“痛苦”是掛鉤的。
但今天的我實在難以接受這種場面。
那些淋雨的人,很多甚至是60歲以上的老年人。他們衣著不菲,戴著漂亮的鐲子,不像是窮苦人。可他們卻不願意等雨停,或者是叫 Taxi ,或者是臨街邊買把雨傘……
就像是我父親,也總是淋著雨去上班,即便我提醒他帶雨傘,他也會出於懶惰而淋雨。
這引發了我的思考。
